專欄・關於民俗學

關於民俗學

民俗學是一門怎樣的學問呢?關於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去找出一個答案,因為依時代,國家以及研究者的不同,民俗學也有不同的樣貌,本欄將由從事民俗學研究的學者各自從其觀點來思考民俗學,並以專欄的方式呈現。

第一回 民俗學之於我

篠原 徹(大学共同利用機関法人・人間文化研究機構)

每當人家問起我的研究,我總是說「研究人與自然之關係的民俗學的研究」,然而若再進一步被詢問何謂「民俗學」以及「民俗」時,我只好像辯解一般地回答如下:

所謂民俗學,一般大概認為是一群收集身邊自古延續下來的事物,且讚嘆越古越有價值的一群奇妙的人所從事,彷彿學問一般的東西。而之所以只被當做是歷史學的輔助學問,大概是因為從事這些事物的人有許多是未經學術訓練的業餘人士,並且是在看似由文字主導的世界裡,處理傳承這樣奇異又麻煩的東西所致吧。

上述雖然是與民俗學這門學問的制度有關的問題,但如果把人類的文化、社會、歷史等人類研究都稱之人文社會科學(不必是自然科學意義下的"科學"),而將其放入整理好的「抽屜」裡,就可以整理成貼有歷史學,地理學,政治學,社會學,經濟學等個別學問小標籤的多個「抽屜」。而最近被整理成一個小抽屜的文化人類學等應該也是如此。然而就算從人類的文化,社會,歷史的集合中將所有「抽屜」都打開,依然會有漏網之魚。這些一般就會被貼上「雜」的小標籤。我認為這個雜就是民俗學,而文化,社會,歷史的集合中,建立制度所剩餘的集合,便是民俗學的領域。這殘餘的量只會增加不會減少,這是因為人類會不斷實行以前沒有的事物。

會這樣說是因為儘管從整理好的「抽屜」裡拿出各種東西來,仍不會覺得了解人類的文化、社會、歷史。果真如此,那麼應該認為剩餘集合的民俗學中包含了文化、社會、歷史尚未解明的課題,而當然不存在有學術訓練。認為只要是學問,就應確定「對象與方法」的世俗學術信奉者應該不了解民俗學是問題發現型的研究方法,而非問題解決型的研究。

這個剩餘集合之中,有被稱作是「傳承的」或是「習俗的」等人們(這一般又想以大眾、民眾、或是庶民之類的概念來界定,但概念上有外延與內含,應當謹記這些只能被暫時當做被發現的東西)的行為與表現。這些都是麻煩的東西,因為現實的行為與表現是融合了傳承與自己經驗的結果。

無論如何,是否可把這裡所說的傳承性的習慣性的行為,表現,理解為除了由傳達近代教育制度的主要方法-文字而得到的知識與感性以外,所有非文字的文化呢?當然為了使這樣的傳承性的習俗行為以及表現可以觀察,作為人們集合意識的知識與感性必須外化為民俗。然而外化的形態千百種,並不必然採取祭典或儀式這樣的形式性的行為及表現。其中存在有由身體的舉止到態度,教養等身體技法,社會組織及人際關係等社會技法,以及自然認識及民俗分類等自然知識技法之類的多樣的形式。我認為民俗學是以「所行,所見,所聞,所感」等單純的方法收集自己的資料,並引起他人共鳴與類推,而找出人們的「生活方式」的方法。

(2009年9月刊登)